为确保节后全市工贸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稳定,2月24日,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全市工贸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部署推进。要求各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做好工贸企业复工复产事故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省、市部署,结合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措施、“百日攻坚”行动等工作,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督促辖区工贸企业加强复工复产安全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控。要求各企业严格落实省、市复工复产有关要求,认真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细化制定各环节安全管控措施,加强检维修、外委作业安全管理。强化复工复产安全教育培训,做好节后“收心”教育。严格开展复工复产前隐患排查治理,对各类生产设备设施以及风水电气输送管道、安全报警、监控连锁等安全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隐患不整改不生产,设备不正常不生产。
三是严格验收标准,加强监管执法。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市工贸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复工复产验收程序,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逐项进行审核把关,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一律不得通过验收。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将以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等复工复产企业为重点,集中监管执法力量,对未落实复工复产安全措施、现场问题隐患突出,带“病”进行复工复产甚至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