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关于公开挂牌转让鞍钢股份-大船重工大连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鞍钢股份-大船重工大连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船钢加)成立于2004年11月,由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船重工)和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股份或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大船钢加注册资本38,000万元,其中大船重工以现金出资16,313.55万元,以机器设备出资2,686.45万元,共计出资19,000万元,持股50%;鞍钢股份以现金出资19,000万元,持股50%。 鉴于大船钢加在生产经营方面已经连续三年亏损,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力度,持续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加强参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改革规〔2019〕126号)要求,公司拟以公开挂牌方式在上海产权交易所转让所持有的大船钢加全部股权,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就公司拟转让持有的大船钢加50%股权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大船钢加50%股权资产评估值19,103.55万元为公开挂牌价格,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手将根据公开挂牌交易结果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公开挂牌转让股权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本次公开挂转让方案、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办理过户手续等。 具体公告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