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港口与航道布局规划(203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建设和内河港口航道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据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全国港口与航道布局规划等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锚定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使命,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发展和安全,构建畅通高效、绿色智慧、安全韧性、保障有力的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
全面构建“双通道引领、四轴辐射、三群协同、多枢纽支撑”的水运格局。“双通道引领”:东西向长江黄金水道、南北向汉湘桂水运大通道,形成“十字形”主骨架。“四轴辐射”:东向对接长三角,南向联动北部湾、粤港澳,西向接成渝地区,北向连中原、关中城市群。“三群协同”:依托“武汉都市圈”港口群打造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依托“宜荆荆恩”港口群建设重要物资中转基地;依托“襄十随神”港口群构建汉江航运中心。“多枢纽支撑”:重点围绕5个主要港口、10个重要港口综合交通枢纽,提升航运服务保障功能。
到2035年,1000吨级及以上高等级航道里程达到2700公里左右,水运总体发展水平进入国际内河先进行列,实现由“水运大省”向“水运强省”高质量转变,为全面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坚强支撑。展望到2050年,1000吨级及以上高等级航道里程达到3200公里左右,跨区域水运大通道高效畅通,港口枢纽功能全面强化,为全面建成交通强国提供支撑。
二、航道布局规划
按照“畅通东西主轴、提升南北通道、完善联通延伸”的工作思路,建设“一横一纵一网多支”航道体系。
(一)“一横一纵”国家高等级航道
“一横”即长江干线航道湖北段。依托长江干线提级扩能,强化东向与长三角直连直通、西向与川渝互联互通。规划到2035年,长江干线湖北段航道为一级标准。
“一纵”即汉湘桂湖北水运大通道。以汉江航道为核心,串联唐白河、江汉运河、松西河、汉北河等骨干航道,联通陕西、河南、湖南等地区。
综合考虑运输经济性、服务便利性、保障安全性、建设可行性等因素,在实施在建工程的基础上,规划到2035年,汉江襄阳以下航道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有序推进水上服务区建设。
(二)“一网多支”地区重要航道
“一网”即江汉平原航道网,覆盖荆州、荆门、仙桃、天门、潜江、孝感等江汉平原地区。江汉平原航道网与长江、汉江互联互通,内部成网成片,外部拓展延伸,构建高等级航道圈,对“一横、一纵”主干航道形成有力支撑。
“多支”即指长江、汉江等骨干支流航道,涵盖长江三峡库区、鄂东长江支流、鄂西北汉江支流、鄂西南清江支流航道和其他支流航道,形成联网连片的航道体系格局。
(三)一般航道
一般航道是国家高等级航道、地区重要航道以外的航道,规划等级为五级以下,以区间运输服务为主,发挥旅游、区间货运、支持保障等服务功能。
三、港口布局规划
按照“区域协同、集群发展、服务战略”的工作思路,推进区域港口集群化协同发展;按照“强化主要港口、完善重要港口、发展一般港口”的步骤,建设分工明确、功能衔接、优势互补的5个主要港口、10个重要港口,分层次的港口布局体系。
(一)区域港口群
“武汉都市圈”港口群:以武汉港为龙头,黄石港、鄂州港、黄冈港、咸宁港为支撑,其他港口为补充,服务武汉都市圈、辐射湘赣等长江沿线地区,发挥畅联全国、通达全球功能。
“宜荆荆恩”港口群:以宜昌港、荆州港为重点,恩施港、荆门港为补充,服务“宜荆荆恩”城市群、辐射川渝、湖南等周边地区,发挥航运物流、大宗物资转运功能。
“襄十随神”港口群:以襄阳港为核心,十堰港、随州港、神农架港为补充,服务“襄十随神”城市群、辐射河南、陕西等周边地区,发挥汉江航运中心功能。
(二)港口布局
1.主要港口
武汉港定位为长江中游航运中心集装箱枢纽港,重点发展集装箱铁水联运和水水中转,服务长江中上游和西南、西北地区。黄石港定位为大宗商品枢纽港,发展矿石、粮食、建材等大宗商品运输,服务鄂东以及江西等地。宜昌港定位为三峡航运物流枢纽港,依托三峡新通道建设,统筹发展内河游轮、大宗货物、滚装及危化品运输,服务长江中上游与川渝地区。荆州港定位为煤炭转运和多式联运枢纽港,发展煤炭、粮食、危化等大宗物资运输,服务江汉平原及湖南等地。襄阳港定位为汉江物流枢纽港,服务煤炭、汽车配套、粮食及农副产品运输,辐射汉江流域及河南等地。


2.重要港口
以“一城一港”为总体原则,以港产城融合发展为导向,布局恩施、咸宁、黄冈、鄂州、十堰、荆门、潜江、天门、仙桃、孝感10个重要港口,支撑沿江沿河产业集聚与城市高质量发展。


3.一般港口
布局随州港、神农架港2个一般港口,以水上旅游为主,服务本地物资运输及居民出行。
库湖区封闭水域港口建设,可由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专项规划,参照一般港口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四、运输系统规划
立足沿江临港产业布局,构建多货类专业化物流运输体系,优化枢纽通道与货源组织,形成“核心引领、干支贯通、产运联动”格局,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集装箱运输体系。强化武汉港阳逻港区集装箱主枢纽地位,依托宜昌、荆州、黄石、襄阳、仙桃等港口喂给节点,以水水中转、江海直达、铁水联运为主模式,打造长江中上游核心集装箱转运枢纽。
煤炭运输体系。以荆州港江陵港区为煤炭物流核心枢纽,联动宜昌、襄阳、荆门、孝感港口集散节点,重点保障襄阳、孝感、荆州、鄂州等地电厂、化工、建材企业用煤需求,夯实工业能源物流保障基础。
钢铁及矿石运输体系。钢铁运输以武汉、黄石、鄂州、咸宁等港口为主,承接腹地钢企货源,服务基建、汽车、船舶、装备制造等领域。金属矿石运输以江海联运为主,经沿海沿江港口中转至黄石、鄂州、咸宁、荆州等港口,保障省内冶金原料供给。非金属矿石运输依托宜昌、荆门、黄冈等港口,服务全省磷化工、建材等产业。
粮食和农产品运输体系。以武汉为核心枢纽,以襄阳、宜昌、荆州、黄石4大粮食物流产业园区为支撑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形成功能互补、协同联动的粮食、农产品中转格局,推行“海进江、散改集、水铁联运”组织模式。
化工品及原料运输体系。布局武汉、宜昌、荆州、荆门、潜江等区域性化工储运中转节点,服务武汉乙烯、荆门石化、宜昌磷化工、潜江油气等重点化工集群。
商品汽车运输体系。依托省内汽车产业集群,布局武汉、襄阳、宜昌三大区域性商品汽车物流枢纽,打造长江中上游商品汽车分拨基地。完善长江沿线滚装运输网络,支撑华中、中南及长江中下游地区商品车流通调配体系。
客运运输体系。依托长江沿线的文旅资源,重点打造武汉、宜昌等旅游客运中心,提质升级荆州、巴东、秭归、赤壁等沿江重要旅游节点港口,培育宜昌“两坝一峡”经典游、省际长江三峡联动游、武汉“两江四岸”滨江游及城市滨江夜游等特色产品。汉江流域统筹完善沿线旅游客运码头配套设施,构建支线旅游客运通道。清江流域及其他库湖区重点推进专业化旅游码头建设,完善配套客运服务设施,打造特色水上旅游业态。
五、有序推进重大工程
(一)畅通水运通道,实施航道提升联网工程
1.突破长江中游航运瓶颈。加快推进三峡水运新通道建设,适时开展长江干线部分航段扩能技术研究论证。
2.畅通汉湘桂水运大通道。加快推进王甫洲、崔家营、雅口、碾盘山、兴隆枢纽二线船闸及汉江航道整治工程建设,实施汉江一体化开发。推进唐白河(唐河)、松西河、汉北河、松虎航线等省际连通航道前期工作和建设。深化丹江口枢纽通航方案研究。
3.推进水网联通建设。支持支流航道建设,重点推进江汉平原水网联通工程。着力畅通堵点航道,积极谋划沮漳河(梯级渠化)、陆水、柳梓河、童庄河、东荆河等“通港达园”航道建设。
(二)整合港口资源,实施港口扩能增效工程
1.优化港口功能布局。推进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加快长江、汉江沿线港口资源整合,重点建设主要和重要港口,促进上下游、干支流港口协同联动发展。
2.加快港口提质升级。以武汉阳逻港区、黄石棋盘洲港区、宜昌白洋港区、荆州盐卡港区、襄阳唐白河港区等为重点,加强规模化、专业化码头建设及码头改造升级,强化港口枢纽辐射能力,拓展综合服务功能。
3.完善安全服务保障。重点推进荆州江陵、荆门沙洋、襄阳小河等煤炭码头及武汉白浒山、荆州监利、潜江泽口等油气保障码头建设,夯实战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依托鄂东南、鄂西北、鄂西南三大省级区域性应急救援基地,配套应急物资码头,完善全省应急物资储备运输体系。
(三)完善运输体系,实施多式联运升级工程
1.优化货运运输结构。推进大宗货物、中长距离集装箱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持续提升水路货运占比,促进运输结构优化,实现物流降本增效。推广多式联运“一箱制”“一单制”服务,规范联运业务流程。
2.完善疏港通道体系。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进港,打通铁路货运“最后一公里”,重点推进武汉阳逻、黄石棋盘洲、宜昌白洋、荆州公安、襄阳小河、鄂州三江、黄冈武穴、荆门沙洋、十堰丹江口等港区铁水联运工程。推动全省主要及重要港口疏港公路建设。
3.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依托主要港口、大型物流园区、产业园区及中欧班列华中区域集结中心,推动全省“水铁公空”多式联运发展,实现联运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用。
(四)坚持绿色数智,实施绿色智慧转型工程
1.推进绿色船舶推广应用。攻坚纯电动、甲醇、氢燃料电池等绿色动力核心技术,打造换电货运、电动游船等应用场景,规模化推广绿色船舶。健全充换电及加注基础设施体系,提升武汉、宜昌等重要节点水上加注服务能力。
2.加速港航数智化转型升级。推进全省港航数智化升级,赋能多式联运协同高效发展。搭建汉江一体化智能调度系统,提升汉江航道通航效率。推进港口智慧化改造,实现作业、堆存、集疏运全流程数字化管控。
3.推进航运数据共享互通。加快构建航运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归集船、港、航等航运全要素数据,推动与长江水系航运公共服务平台“长航e”衔接,提供公共信息服务,构建智能高效、畅通便捷的数字化港航服务体系。
(五)促进市场开放,实施航运服务提升工程
1.扩大水运口岸开放。推动武汉阳逻、黄石新港、宜昌东部产业新区与湖北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以鄂州花湖机场为依托,对接联通武汉天河机场形成“双枢纽”,加强与武汉阳逻港区、鄂州燕矶港区对接,形成以冷链物流为主的现代全球空水联运物流中心。
2.完善航线网络。加密武汉港至上海港江海联运“天天达”班线,联动中欧班列与汉亚直航通道,拓展日韩、俄罗斯等近洋航线。完善武汉港与沿海港口,汉江与湘江、赣江等支流的水水联运航线。
3.培育航运承运人。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主体,打造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核心骨干平台,鼓励港航、物流、货代及平台型企业等转型发展。
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本规划实施后,航道条件改善,船舶平均吨位提高,可发挥内河水运能耗低、排放小的禀赋优势,对环境有益。同时,规划实施存在资源占用、生态扰动、污染排放等潜在不利环境影响。因此,在具体实施阶段需做好生态环境监测,排查潜在环境风险,采取防护措施。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环保、农业、水利等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开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避免挤占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等生态敏感区。在具体项目实施阶段依规开展各项专题论证,落实水生生态避让、减损、修复、补偿措施,减少不利影响。规划实施后,应依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影响的跟踪分析。
七、保障措施
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协调配合,依据本规划因地制宜完善实施方案,健全年度工作计划。强化政策、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统筹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推进港产城融合发展。加强规划实施跟踪监测,做好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适时视情按程序调整。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