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6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山东省新能源领域场景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制定背景、制定依据和过程、主要内容等方面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当前,能源转型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场景作为连接技术研发与市场应用的核心桥梁,是培育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关键载体。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5〕37号),从国家层面系统部署场景培育开放应用工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支持场景培育开放应用推动新质生产力突破发展的行动方案》(鲁政办字〔2026〕13号),明确实施新能源领域场景培育拓展行动。落实国家、省部署要求,结合全省能源行业发展实际,破解新能源场景碎片化、新技术实景验证载体不足、多能融合示范模式偏少、区域协同示范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以场景建设牵引技术创新、产业升级、模式变革,加快能源行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助力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和过程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5〕3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场景培育开放应用推动新质生产力突破发展的行动方案》(鲁政办字〔2026〕13号)等文件要求,衔接全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示范区建设工作部署。起草过程中,多轮征求并充分吸纳各市能源主管部门、省属及驻鲁能源央企、新能源产业链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意见建议。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以培育打造新能源领域可复制可推广标志性应用场景为核心目标,围绕新能源全链条场景培育、示范项目落地、长效协同机制构建,对全省新能源领域场景建设工作作出系统部署。
(一)总体要求。立足全省能源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布局,打造多领域、多层次、可复制、可推广的新能源领域应用场景,以场景链接技术研发与市场应用,以场景项目为载体加速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和产业集聚。到2027年,培育省级场景库入库场景30项以上,建成省级场景创新实验室2-3个,推出具有引领作用、可复制可推广的场景项目30个左右。到2030年,建成全国领先的新能源场景创新生态。
(二)重点场景建设任务。聚焦新能源“生产-运行-消纳-应用”全链条贯通以及赋能城市治理、区域性综合示范,按照“4+2”总体布局系统推进22项重点场景建设任务,构建覆盖能源生产、传输调度、转化消纳、产业应用和城市治理、区域集成的全维度场景体系,全面释放新能源场景牵引带动效应。一是依托陆地风光、海洋能源、核能、地热和余热余能等本土资源,打造清洁能源高效开发利用场景;二是发挥绿电直连、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绿电消纳作用,打造能源电力新业态应用场景;三是依托多元储能、绿氢氨醇一体化、新能源耦合碳捕集利用、新能源供热供暖等技术应用,打造新能源多元转化场景;四是推动新能源与工业转型、绿色交通、算力、现代农业等深度融合,打造新能源赋能产业发展场景;五是推进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小区、新能源智慧中央商务区、新能源低碳示范工业园区建设,打造新能源赋能城市治理建设场景;六是加强区域集成,打造济南都市圈新能源协同示范、青岛都市圈零碳湾区、鲁北生态经济产业等区域性综合示范应用场景。
(三)场景项目建设。发挥场景对项目招引、产业集聚、生态培育的促进作用,谋划实施一批综合效益突出的场景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场景项目支持纳入省级能源重点项目,优先推荐申报省重大项目。建立场景项目储备和动态管理机制,择优筛选代表性场景项目,分批次发布省级新能源领域标志性应用场景项目清单,强化清单内项目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健全工作机制,省、市能源主管部门协同推进项目规范建设、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适时组织项目评估,资源条件不落实、进度滞后、效果不及预期的项目移出清单。
(四)组织实施。省能源局统筹推进全省新能源领域场景建设工作,各市能源主管部门协调推动场景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企业主动开放、探索拓展新能源领域场景,构建省市联动、政企协同工作机制。在场景创新孵化的重大新技术、新产品纳入能源领域首台(套)装备目录以及场景创新解决方案推广应用、场景资源价值资本化、产学研用融合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实施方案》制定过程中,同步向各市征集省级新能源领域标志性应用场景项目,从政策合规性、前期工作基础和示范带动作用等方面严格审核把关,共筛选省级新能源领域标志性应用场景项目67个,形成第一批项目清单随《实施方案》一并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