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印发

   2026-01-08 山东省工信厅210
核心提示:关于印发《山东省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工信装〔2026〕7号各市人民政府:《山东省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已经省委

关于印发《山东省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工信装〔2026〕7号

各市人民政府:

《山东省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能源局

山东省邮政管理局

2026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山东省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为推动汽车行业稳步增长,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6年年底,汽车行业运行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产业规模和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产品供给能力和质量水平持续增强,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智能网联和无人驾驶试点深入推进,充换电一体化新模式规模推广,车桩比优于全国平均水平,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其中,2026年度,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12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20%;汽车出口保持稳定增长;汽车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约10%。

二、工作举措

(一)强化产品供给能力。

1.塑强商用车优势。持续巩固商用车领先地位,发挥大型整车企业引领支撑,支持行业企业不断优化整车性能,为用户提供更高效、节能、舒适的智能化产品。推动新能源化转型,支持商用车企业推进技术研发和产线改造,实施纯电动、混合动力、氢燃料动力、甲醇动力全谱系布局,打造行业领先的新能源技术品牌,不断满足用户多场景需求。打造新能源房车、皮卡等特色车型,推动行业企业联合高校研制新能源拖挂智能房车,满足长距离出行和旅居需求,研发生产新能源皮卡,满足电力巡查、农药喷洒、外出旅行等多样化需求。力争2026年度,全省新能源商用车产量达到20万辆左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做大乘用车规模体量。强化龙头引领,加强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推动新建项目加快投产,实现产能放量,积极争取行业头部企业在我省布局高端、畅销车型,培育引进更多配套供应商。加快燃油乘用车转型,联合青岛、烟台等市,加强与集团总部的互访交流,开展深层次合作交流,争取尽快导入新能源车型。鼓励有条件的市对新能源整车企业研发或引入新车型并完成产品公告的,依法依规给予奖励。力争2026年度,全省新能源乘用车产量达到100万辆左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畅通全产业链循环。立足我省汽车产业配套基础,推动产业链中小企业融入整车供应链,形成共同协作、互利共赢、稳定高效的产业体系,加快培育汽车特色产业集群和产业集聚区。发挥“链主”企业牵引作用,组织举办汽车产业链强链固链专项活动,促进整车制造与“三电”系统、燃料电池和基础原料、车体部件及钢铝材料等上下游的协作配套,提升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水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

4.加力新能源汽车消费。抓好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等政策落实,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制定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下乡车型目录,每年在全省组织开展不少于30场下乡展销活动,提升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地区的市场渗透率。鼓励开拓汽车改装、租赁、赛事及房车露营等后市场服务和消费,打造汽车消费新模式。(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5.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持济南、临沂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建设,提升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水平。各市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环卫车、邮政用车、出租车等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环保绩效提级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提升的水泥焦化企业使用新能源货车。引导支持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优先使用新能源渣土车、水泥搅拌车。(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

6.完善汽车金融服务。实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金融链主”机制,推动金融机构持续深化与行业企业合作,提供融资、结算、财务管理和产业协作等综合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便利的本外币资金结算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为汽车行业企业提供全球资金管理产品。鼓励保险机构优化保险服务,积极开发涵盖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专属保险产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加快智能网联示范应用。

7.突破智能网联关键技术。支持整车企业与智能驾驶控制系统企业深度合作,重点攻关复杂环境融合感知、智能网联决策与控制、信息物理系统架构设计、车辆与车外其他设备间的无线通信(V2X)、高精度地图安全应用等关键技术,鼓励汽车前装V2X、5G等高性能通信模块,研发打造智能网联新能源重卡等新车型。(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8.加速智能网联测试应用与试点建设。落实全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办法,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开展规模化测试运行和商业化应用与运营,打造智能网联重卡跨市物流干线运营的新模式。统筹布局智能算力中心、路侧基础设施、智能网联系统建设,有序推进全省域城市末端无人配送、烟台全场景无人驾驶、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和青岛西海岸新区车路云一体化三类试点,积极争取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到2026年年底,全省推广无人配送车辆5000辆以上,无人驾驶全场景更加丰富。(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

(四)构建良好发展生态。

9.加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充换电设施网络布局,加快发展大功率充电、智能有序充电基础设施,提升重点高速公路服务区大功率充电设施数量,合理配置光储充放一体化充电站,推动充电服务网络向乡镇和农村有序延伸。合理规划布局加氢站,积极探索“油气电氢服”综合能源站模式。加快液冷超充和车网互动(V2G)等技术推广应用,探索新能源汽车与电网之间能量互动新模式。持续推动国家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建设,加大县乡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应用推广,到2026年年底,力争获批国家试点数量超过8个。(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

10.全面推动企业数智化转型。搭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人机协同、流程优化、质量检测、设备运维等领域带动企业整体智能化提升。每年在汽车领域遴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人工智能优秀场景,引导企业提升人工智能应用水平,创建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按规定落实技术改造贷款贴息、设备奖补等财政激励政策。(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1.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强化动力电池制造、回收、利用等全过程流向管理,推动具备动力电池回收条件的企业加快发展。引导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规范发展,促进资源化、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推动形成“精细化拆解+回用件高效流通”的发展模式。(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12.加快推动海外布局。充分发挥我省商用车出口的优势,鼓励汽车及供应链企业研发生产适用目的国市场的产品,加强与行业企业合作,完善国际营销和售后服务体系。引导整车企业与产业链企业联合,稳妥有序开展海外布局,完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发挥行业机构、国际组织作用,为企业提供重点国家和地区汽车市场需求、标准法规、管理政策等咨询服务,指导企业有序布局出口业务。(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联动。充分发挥“链长制”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联合智库机构,针对产业发展新阶段重大问题加强研判分析,不断提升产业链协作创新、协同配套、推广应用等方面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强化监测分析。强化行业运行分析,瞄准汽车产业链的龙头和骨干企业,在关键领域和环节,根据国内外市场政策的新变化,加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警研判。加强产业跟踪指导,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切实抓好供应链、物流链畅通,保障省内重点整车、整机及关键零部件企业生产组织,稳预期、稳增长,全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夯实人才支撑。充分发挥“四链”融合机制作用,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领域培育一批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推动产业链企业与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鼓励创办各类产学研协同创新机构,实施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形成复合型人才本土化批量供给能力。支持高校联合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共建新能源汽车领域全国和省级重点实验室,不断提升我省发展潜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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