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发文,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

   2024-09-10 财联社3200
核心提示:9月9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发布《关于贯彻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 进一步支持本市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

9月9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发布《关于贯彻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 进一步支持本市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于符合《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沪府办规〔2023〕25号)第四条有关要求的个人用户,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申领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

①名下同时拥有使用本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注册登记机动车和使用本市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小客车(以下统称“新能源小客车”)的个人用户,转让或者报废名下新能源小客车,并且通过以旧换新方式购买纯电动汽车新车。

②名下拥有两辆及以上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小客车的个人用户,转让或者报废名下新能源小客车,并且通过以旧换新方式购买纯电动汽车新车。消费者申请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有其它情形的,仍按照《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执行。


 
更多>相关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说点什么吧
更多>同类钢铁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钢铁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经营资质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隐私政策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违规举报
皖ICP备20210025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