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级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持续实施好我市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等补贴政策,进一步增强消费者体验感和获得感,经充分调研并听取各方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6年5月8日起,将渝商务〔2026〕2号、渝商务〔2026〕103号文件明确的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家电购新补贴政策中资格券的发放时间统一调整为每日上午7:00发放。
二、渝商务〔2026〕92号、渝商务〔2026〕93号文件明确的汽车购新、二手车购置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流程,均参照渝商务〔2026〕7号文件中的《重庆市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流程指引》执行。渝商务〔2026〕103号文件明确的家电购新、渝商务〔2026〕105号文件明确的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流程,分别参照渝商务〔2026〕7号文件中的《重庆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流程指引》、《重庆市2026年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流程指引》执行。
三、请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及经销商加强政策宣传解释,稳妥有序组织实施,促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本通知未提及调整的事项按照原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