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要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坚持系统推进和重点攻坚,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格实施闭环管理,构建源头减量、过程管控、末端利用和全链条无害化管理的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体系。《行动计划》目标明确、路径清晰、措施可行、保障有力,科学绘制了未来一个阶段解决我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难题的施工图,为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提供了可靠路径,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战略决策的务实举措。
一、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
(一)建设美丽中国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我国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历史堆存多,特别是近年来,水泥建材等传统主流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消纳渠道持续收窄,引发各界广泛关注。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实现从源头减量到末端处置的全链条管控,既是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应有之义,也是高水平建设美丽中国的现实需要。
(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客观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住资源利用这个源头,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固体废物并非无用之物,而是放错位置的宝贵资源,具有显著的资源属性。比如,尾矿废石可替代天然砂石资源生产建材,磷石膏可用来生产硫酸并联产水泥熟料等。当前我国原生资源约束趋紧,通过循环利用各类固体废物,可有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节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三)增进民生福祉的务实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固体废物若管理不当,易引发水源污染、土壤恶化、空气异味等突出环境问题,直接危害群众健康与生活品质。近年来,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引发的环境事件时有发生,如溶洞违规填埋变“垃圾洞”,以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密集通报建筑垃圾处置乱象等问题,社会关注度高、负面影响大。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正是回应公众关切、保障人民环境权益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发展循环经济,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提供系统解决方案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循环经济强调对固体废物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源头减量、过程控制、综合利用等途径,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是《行动计划》系列举措的重要组成。
(一)推动源头减量。减量化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原则之一。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推行绿色设计、产业耦合、生产生活循环链接等多种措施,可从源头大幅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和排放。《行动计划》要求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改进生产工艺、强化精细化管控等措施,加强工业、城镇、农林固体废物的源头减量。在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实践中,有许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的典型案例值得推广应用,如煤炭行业的“煤矸石井下充填+地面回填”模式、磷化行业的磷石膏“以消定产”模式等,为多渠道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生产过程源头减量提供了可行路径。
(二)强化过程控制。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转运、贮存、分拣、加工等多个环节闭合体系,推动废弃物循环利用。《行动计划》要求对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防范混堆混排,严格执行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制度。要求规范城镇固体废物回收转运体系,深化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加强建筑工地、暂存场所、运输车辆等信息化动态监管。
(三)加强资源化利用。固体废物资源化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是消纳各类固体废物的重要途径。《行动计划》对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进行了部署,提出要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提升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加强再生材料应用推广等三项具体任务。在实践中,我国已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显著成效,如在工业领域,2024年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59%,对原生资源的替代率超过50%;2024年再生铜、再生铝国内原料供应占比分别达到58.4%和84.4%,已成为工业生产的重要补给。
三、抓好贯彻落实,加快完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破解固体废物治理难题,应遵循规律、疏堵结合、综合施策。《行动计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系统观念,对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进行了系统部署。通过强化全过程监管、多主体参与、多要素保障,为行动落地见效提供了坚实支撑。
(一)加强全过程监管。《行动计划》将强化监管能力、压实监管责任作为推动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落地见效的关键保障。提出加强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监管,强化对产生量大、环境风险高的重点行业企业的自动监测,并强化环境执法督查,持续保持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将固体废物领域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
(二)动员多主体参与。《行动计划》着力构建多元协同治理体系,凝聚全社会共治合力。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强化政策衔接、信息共享与联合监管,形成跨部门协同机制;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细化目标任务,确保落地见效;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压实固体废物污染主体的防治责任;引导科研院所、高校加强减量、循环利用、安全处置等技术研发转化;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桥梁作用,推动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三)强化多要素保障。《行动计划》系统构建了涵盖法规、标准、技术、土地与资金的全方位保障体系。加快完善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强化刚性约束与规范指引;聚焦源头减量、高效分选、高值化利用及安全处置领域,强化科技创新驱动与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将垃圾分类收运、中转贮存等项目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保障,要求各地安排不少于1%的产业用地支持资源循环利用设施建设;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手段,落实税收优惠与“反向开票”政策,推广绿色信贷、债券,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并探索差别化收费。